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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父为什么不结婚——蘇步塵的日誌2

提早實現天國天使般的生活

神父不結婚,除了有前面所提到的好處外,還有著一層不易為一般人所懂的深奧的宗教意義。即使在教友中,能夠領悟的人也極少。

瑪竇福音第二十二章第三十三到三十四節,記載了一段耶穌和撒杜塞人討論有關復活的對話。由於撒杜塞人不相信人死後將來可以復活,所以就想出了一個非常古怪的問題,想把耶穌難倒。因為根據舊約梅瑟的規定,凡哥哥結婚而無後的,死後弟弟就得娶嫂嫂,以便為他立嗣。現在有七兄弟,就是因為這個緣故而娶了同一個女子。那麼,將來復活的時候,她又到底該是誰的妻子呢?撒杜塞人自以為聰明,心想耶穌必定無法回答。但是耶穌卻對他們說:“其實,你們都錯了……因為將來復活的時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如同在天上的天使一樣。”由此可見,神父不結婚還象徵天國里那種天使般的生活狀態,且是此種生活狀態在人間的提早實現。


對於“獨身”的戒律,有人是知難而退,有人是半途而廢,有的人則是悟道之後又還俗。

基於上述理由,教會遂從第十二世紀起規定:凡願意擔任聖職者,同時也必須接受獨身的條件。所以,凡自認無法接受這種挑戰的人,就不應選擇這條不平常的道路,以免將來後悔。在我將近三十年的修道生涯中,就見過不少這樣的例子:有的一開始就知難而退;有的半途而廢;也有的是在修道三、四十年之後還俗。而其中有兩位給我印象最深。


  第一位是我二十二年前在一鄉間教堂認識的外籍神父,年齡差不多是三十五歲,當時我還是修士,到他那裡度假,也順便想瞭解一下偏僻地區的傳教情形。在一次閒聊中,他甚表遺憾的告訴我說:“我喜歡當神父,但同時也非常嚮往婚姻生活。”果不出所料,沒過多久,他就還俗了。


  第二位是我在大學執教時認識的一位國籍神父,年已四十開外。記得一個傍晚時分,他跑來我辦公室對我說:“我已獲得羅馬許可,可以還俗結婚了!只可惜我離開的太晚了!”眼神里,我可以清晰的看到他那分遺憾和惋惜。


  神父獨身,原是個人自由的抉擇,誰也勉強不得,所以在跨出第一步之前,就必須慎重考慮,絕對不能感情用事,以免日後生悔。在步上祭壇成為神父之前,有一段漫長的培養過程,教會給個人足夠的時間考驗和反省,個人也有絕對的自由,決定將來是否願意接受聖職,哪怕當了神父之後,如果覺得當初選擇錯誤,或覺得無法再繼續下去的話,只要有教會當局的批准,照樣可以還俗。因為與其痛苦的活著,還不如高高興興的在世俗中事奉天主更好,因為天主說過:“我喜歡心甘情願的犧牲與奉獻。”


  而其實,獨身只不過是神父生活中一種比較消極的要求罷了!貞潔要遠比獨身來得高貴而又較具挑戰性。這也是為甚麼神父所誓發的聖願,不叫“獨身願”,而稱之為“貞潔願”的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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